关于2022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

2023年06月01日
秘书处

一、结题申请时间

数字化学习技术集成与应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“工程中心”)2022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申请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7月31日,纸质邮件以当地邮戳为准,逾期不再受理。

二、申请方式

项目负责人请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《2022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》模板并进行填报,填报完毕后请按下列要求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。

(一)纸质版资料

1.项目立项申请书(复印件)

2.项目立项合同书(复印件)

3.《2022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》(项目负责人填写第一至第四部分,其中第四部分“项目资助经费总决算”需签字、盖章后提交原件)

4.最终研究成果的复印件(以论文结题的需提交论文主件以及期刊封面、目录等必要附件,以教材结题的需提交书籍版权信息页以及完整书稿)。

以上所有纸质版结题材料须按照顺序装订成册(一份,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)。请于截止日期前邮寄至工程中心(为确保材料安全送达,请使用顺丰快递方式邮寄)。

(二)电子版资料

1.《2022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》:格式为word版;其中“创新基金项目研究成果使用授权书”、“课题资助经费总决算表”需为插入签字或盖章后的扫描页。

2.课题最终研究成果:以论文结题的需提交论文主件以及期刊封面、目录等必要附件,以教材结题的需提交书籍版权信息页以及完整书稿稿。

以上两项电子版资料打包压缩为zip文件后,请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上传。

三、延期说明

2022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研究年限应在签订合同书的约定期限内。由于2022年疫情等因素影响,未能及时完成课题研究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之前结题,请下载并填写《创新基金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》及其附件,经课题负责人签字后将纸质版(一份)邮寄至本中心。延期后仍逾期未结题者将被终止项目并追回全部资助经费。

四、追加资助

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完成结题申请,结题鉴定为优秀的项目,本中心将考虑予以追加资助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邮寄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工程中心(收)

收件人:李老师

联系电话:010-57519423

数字化学习技术集成与应用

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

2023年5月31日


 

 


 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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